根据省考委关于“自考社会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我校主考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定于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现将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专业自考生按时参加。
一、安排
专业 |
实践考核课程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房屋建筑工程(专科) |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
11月26日 8:30—17:00 |
华工7号楼旁建工培训楼4楼岩土实验室 |
工程力学(二) |
12月2日 8:30—17:00 |
华工10号楼东侧一楼力学实验中心 |
二、参加实践考核要求
1.参加本次实践考核的对象为已通过我校自考平台完成报考缴费手续的考生。
2.考生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原件参加实践考核,提前10分钟到达考核地点报到,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当次考核资格。
3.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本次考核者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缺考处理,需重新报名交费后参加下一次实践考核。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707室);
联 系 人:辛老师;电话:020—87113415。
交通提示:
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查询好到达五山校区的公交车、地铁或自驾线路。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