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自考工作委员会,各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关于同意中山大学不再担任我省高等教育自考主考学校的函》(粤考委[2017]1号)的精神,中山大学将不再担任我省自考主考学校,经省考委遴选,决定对我省自考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进行变更,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主考学校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广东省自考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主考学校相关职责,确保我省自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中山大学将不再担任我省自考的主考学校,之前首报专业已选择中山大学为主考学校报考自考的考生,可继续选择中山大学进行、申办毕业等,也可
选择变更后的主考学校办理上述事宜,本通知公布之日后报考的考生只可选择变更后的主考学校参加我省自考。
附件:广东省自考行政管理等18个专业主考学校变更情况
广东省自考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
来源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